行政法学会年会专题:社会管理创新与行政法

  • 社会自组织管理的司法应对

    江必新;邵长茂;

    以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社会自组织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介入社会自组织管理的根据是司法管辖权的国家保留,介入方式取决于该事项是否关涉公共职能,介入限度要在逻辑分析和经验分析基础之上进行目的识别、利益衡量和价值权衡。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仍将是一个以发展为内质的国家,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社会全面建设的任务,与行政诉讼建立之初市场经济方兴未艾、经济发展任务艰巨的情况已然不同,司法需要超越传统经验和智识以继续建立它同现实社会的功能联系。

    2010年04期 No.72 3-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0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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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任务分配规范对残疾人权益的保障

    湛中乐;苏宇;

    《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了大量任务分配规范,这些规范除了价值宣示作用外,还通过"以虚御实"的方式调控着整个权力责任系统、引导着下位法规范的具体制定,其价值导向也对司法过程的法律适用产生一定的间接效力。不仅如此,这类规范还为改革尝试及开拓性举措提供合法性支持和约束。它们也隐含了提倡服务行政、增强公共服务的回应性的要求。需要理解它们的复杂功能,并且积极用好这类规范。

    2010年04期 No.72 13-20+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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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应急能力建设与志愿服务法制发展——应急志愿服务是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大课题

    莫于川;梁爽;

    透过巨灾应对工作经验可以看出政府应急与社会应急的不同角色和分工;志愿者在"5.12"地震救援和灾后重建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我国的社会应急能力建设与志愿服务法制发展面临着一系列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专题调查获得的研究结论证明了相关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鉴于此,从志愿服务法制、社会动员法制和公共应急法制的发展方向以及我国实际出发,应思考加强社会应急能力建设和完善应急志愿服务立法的若干对策。

    2010年04期 No.72 21-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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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公众获取公用企业信息的法律分析

    高秦伟;

    规制缓和、引入竞争已经成为国际上公用企业改革的共识,同时其也对政府监管与公众参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在公用企业调价的听证工作中,信息不对称导致作为消费者的公众处于信息获取的劣势地位,消费者代表往往无法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7条的规定,实践之中产生了一些公众申请公用企业信息公开的事件或案例,引发了诸多的争议,因此有必要对公用企业是否适用该条例,公用企业如何更好地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以及公众如何有效获取信息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2010年04期 No.72 30-36+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9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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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治疗精神疾病患者的程序法研究——基于国内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实证分析

    张步峰;

    对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治疗程序包括强制送治程序和强制治疗程序,由于该程序涉及到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应该严格遵循法治行政的原则。不过,国内各地所制定的六部精神卫生条例,赋予该程序的法根据并不充足;同时,程序法上的规定也并非十分完善。因此,我国应该尽快制定《精神卫生法》,详细规定强制治疗的程序,为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提供坚实的法律根据。

    2010年04期 No.72 37-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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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论

  • 我国转型社会中服务型政府法治化研究

    贺荣;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服务型政府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服务型政府法治化应该坚持合法性、公平性、公开性、民主性、连续性、适应性原则,我国服务型政府法治化改革应该立足我国国情和现有阶段,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服务与管制的关系。同时,司法应该对服务型政府法治化作出积极回应。

    2010年04期 No.72 45-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1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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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有关问题研究

    侯丹华;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对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作为一种新类型案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多,而政府信息的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例外情形的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裁判方式和诉权滥用的防范应对等问题尤为值得关注,司法审查层面须有判断标准和合理应对。

    2010年04期 No.72 55-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9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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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适用效力

    伍劲松;

    裁量基准对于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具有相当的内部拘束力。而基于行政自我拘束说与信赖保护说,作为规范具体化的裁量基准具有一定的外部效力,对行政相对人与法院有一定拘束力。

    2010年04期 No.72 62-6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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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行政问责的法治化思考

    张华民;

    我国行政问责经历了一个从权力问责到制度问责、再由制度问责趋向法治问责即问责法治化的过程。问责法治化不等于问责制度化,问责制度化是问责法治化的一种表象。我国行政问责法治化对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加强公民权利保障和完善反腐倡廉机制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行政问责法治化的基本理念应包括公众参与、规范统一、程序公正、权责一致、救济有力五个方面,其中公众参与理念是核心。

    2010年04期 No.72 68-7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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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转型中高校与学生的行政关系

    黄全;

    我国经济体制与社会管理体制影响了高校与学生关系的性质及表现。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行政化社会管理体制,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是在国家行政权作用下的行政关系。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组织主体地位得到确立,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是建立在行政分权基础上的行政关系,其特征及外在表现应符合现代行政的要求。高校与学生的行政关系应是大陆法系国家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最终发展方向。

    2010年04期 No.72 74-79+1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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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湾地区大学自治和法律保留之关系

    李学永;

    大学自治和法律保留的关系在台湾地区一直充满争议,这种争议源于制度保障说和授权说之间的冲突,前者将自治权视为宪法上的分权而不从属于法律,后者则要求严格适用法律保留,要解决冲突不能仅仅以制度保障说来代替授权说,还需要控制法律对大学事务的规范密度。台湾地区的经验和教训对推动大陆大学法治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010年04期 No.72 80-8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5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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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衔接与冲突——以宽严相济的原则为指引

    杨帆;赵志强;

    2005年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制的大量行为与犯罪行为都有重合或相似之处,这些行为通过数额、情节、后果等要素衔接,对其区分处以治安处罚或刑罚。标准的模糊性导致实践中产生诸多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刑法对犯罪的定量规定。在我国治安处罚与刑罚的区分具有特殊的意义,刑法对犯罪概念作定量处理在短时期内难以改变,因此以宽严相济的原则指导自由裁量的空间至关重要。

    2010年04期 No.72 87-9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8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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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我国限制出境的司法救济

    陈立波;

    限制出境,是世界上多数国家为保护国家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通过立法建立的对本国公民或居住在本国的外国人的出境权予以限制的一项制度。在我国,主动型的限制出境是行政处罚,被动型的限制出境是行政强制措施。在被动型的限制出境中,由于前阶段参与机关的参与行为具备直接对外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若有不服,应该针对该参与机关提起诉讼,由该参与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0年04期 No.72 93-9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3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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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制比较研究

  • 美国高校信息公开研究

    姚金菊;

    美国在信息公开立法和实践均走在世界前列,高校信息公开也不例外。美国高校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涉及联邦法、州法、高校规章制度和法院判例。原则上公立高校及其内部机构都适用信息公开法律;区分一般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与高校特殊性质有关的高校自治和同行评议等学术信息,公开的属性、对象和方式均不相同。我国高校信息公开应当借鉴美国经验。

    2010年04期 No.72 99-10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0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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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美国言论自由判例中的公共论坛原理——从2009年萨姆案谈起

    赵娟;

    公共论坛是指在传统上供人们聚集在一起以表达思想和交流观点的公共场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言论自由司法判例中形成了公共论坛原理,该原理的本质意义在于明确公民在什么程度上有权为了表达的目的使用政府地产,而政府规制公民在公共地产上发表言论的权力限度又在哪里。这一原理近年来得到了进一步发展,2009年萨姆案赋予了公共论坛原理新的内容。公共论坛原理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2010年04期 No.72 105-11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5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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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时评

  •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调查与分析

    曾祥华;

    据2010年4月向B市中青干部培训班学员的问卷调查,大部分学员对B市实施问责制情况的评价不高,但对近年来全国性"问责风暴"的认同度要高得多,官员们的法治意识有所增强,但对问责制的学习和宣传还要加强。为进一步构建有效的问责制度,应明确问责决定机关,加强人大在问责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还应明确问责对象、拓宽问责内容、统一问责标准。为优化问责制运行环境,还应建立有效权力监督机制,实现权力无缝隙配置。

    2010年04期 No.72 112-1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2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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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风险规制法律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完善——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情况的分析

    赵鹏;

    《突发事件应对法》将预防为主确立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原则。但是,切实地预防突发事件却需要依赖于常态下风险规制体系的完善。依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梳理现行风险规制法律制度,发现有规制动力不足、管理体制欠缺和规制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应该重申政府安全保障职能、强化规制机构的负责性与完善规制措施,以寻求风险规制活动的法治化。

    2010年04期 No.72 119-1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2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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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行政立法评估制度的背景与价值探析

    郑宁;

    在推进规制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宏观背景下,在西方发达国家规制影响评估制度的影响下,我国开始确立了行政立法评估制度。该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弥补我国对于行政立法的传统控制方式存在的滞后、保守、片面等诸多不足,对其制定过程进行全程控制,并深入到有效性层面进行审查。

    2010年04期 No.72 127-13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8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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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译文

  • 涉密案件程序法

    张卓明;

    1980年美国国会制定《涉密案件程序法》,内容是关于涉密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包括审前程序、审理程序及上诉程序。当时制定该法是为应对涉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经常使用的"敲诈"(graymail)行为,即以披露秘密信息相要挟,使公诉机关常处于两难境地:要么允许披露秘密信息,要么撤销针对被告人的指控。这与美国的对抗制诉讼模式紧密相关,包括证据展示制度在内的对抗制诉讼模式,试图在控方与辩方之间塑造大致均衡的诉讼能力,从而保障刑事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涉密案件程序法》试图通过设置程序性规范在国家安全利益与公正审判要求之间寻求平衡。首先,在审前程序或审理程序中,当被告人想要披露秘密信息时,要求被告人预先通知政府;其次,当披露此项信息并非法律所要求时,允许政府采取措施避免对国家安全造成不必要损害;再次,当披露此项信息对公正解决案件成为必要时,允许政府评估对国家安全可能造成的损害,进而决定公诉是否要进行下去,以及如何进行。该法并未改变政府追究犯罪行为的职责,只是考虑到涉密刑事案件的特殊性,为保护国家安全,同时满足被告人的权利,试图改变查明事实的方式。该法使政府有能力保护涉密案件中的秘密信息,同时,被告人的辩护能力也未因为案件涉密而受实质影响,从而有利于公正审判。

    2010年04期 No.72 141-1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3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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