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必新;王旭军;
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职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如何根据这一规定去审查不动产登记行为?应该对不动产登记司法审查标准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对造成现状的成因加以分析,在此基础上从方法论角度对登记程序中的物权原因行为进行分析,建立不动产登记司法审查标准的相关理论,探讨物权原因行为分析法形成的理论与实践基础,认识该分析法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在运用中应把握有关原则。
2011年01期 No.73 3-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41K] [下载次数:104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6 ] |[阅读次数:0 ] - 程琥;
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考虑保障服务相对人能够有效参与到程序之中。服务相对人公共服务程序参与权具有重要功能,在确定服务相对人公共服务程序参与权时,准确把握服务相对人的范围以及程序参与权的内容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应该通过多种途径为服务相对人实现公共服务程序参与权提供法律保障。
2011年01期 No.73 11-15+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63K] [下载次数:33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0 ] |[阅读次数:0 ] - 沈福俊;
"群租"现象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政府部门对群租行为的强行整治活动无论从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还是在执法程序和救济权的保护方面都不具有合法性。政府对群租行为不能仅仅依靠"整治",而是应当以积极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完善公共服务为宗旨。通过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是政府保障低收入者居住权的重要举措。
2011年01期 No.73 16-21+1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74K] [下载次数:140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0 ] |[阅读次数:0 ] - 艾裕双;
《行政程序规定》是"优化行政执法流程,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航标,是法治政府建设得以施行的重要保证。《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试行)的出台背景、过程、具体实施、取得的成效、创新与不足等都是值得研究的课题,通过凉山州以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证明行政程序的价值,展望依法行政乃至依法治国的前景。
2011年01期 No.73 22-26+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72K] [下载次数:38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程时菊;黄欣;
出生医学证明是否行政诉讼的可诉行为,关键要看该行为是否具有可诉行为的三要素:公共行政职能;行政主体;利害关系。出生医学证明是医疗保健机构行使公共行政职能的表现。具备助产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一般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立或者私立医院通过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地位。出生医学证明影响新生儿的国籍登记、户籍登记、血亲关系认定、母婴保健权的取得等,对他人的权益有很大的影响。出生医学证明具备行政诉讼可诉行为的三要素,具有行政诉讼的可诉性。
2011年01期 No.73 27-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99K] [下载次数:68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金国坤;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现行法的一个称谓,属于社会组织的范畴。政府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双重许可,体现了管制的社会管理理念。顺应行政社会化趋势,国家应当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实现管理体制、方式和理念的创新,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
2011年01期 No.73 34-4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88K] [下载次数:146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1 ] |[阅读次数:0 ] - 余军;
由于对"违法"与"不法"概念及其评价机制的混淆或认识不清,我国行政法学界在违法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等方面产生了诸多错误认识。"违法"(gesetzwidrig)是对行为不符合法律要求所作的"客观评价",这一评价机制在行政法上主要发挥着对行政行为的效力评价功能;"不法"(rechtswidrig)作为法律责任机制的正当性基础,在行政赔偿责任构成中发挥着对行政行为的损害结果是否具有正当性的评价功能;而对过错的评价则属法律责任机制中的归责要素。在行政法上,它们于各自的意义脉络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又以一定的方式相互"渗透"、发生联系。
2011年01期 No.73 43-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1K] [下载次数:105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0 ] |[阅读次数:0 ] - 詹承豫;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一案三制"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应急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实践中却遇到了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困境。突发事件的发生、演变和危害等具备极强的不确定性和独特性,其应对是高度情景依赖的,本文将对这种实践困境给出理论上解释,并从风险评估基础上的参与式编制、特殊情景下的授权与监督、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2011年01期 No.73 51-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9K] [下载次数:131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9 ] |[阅读次数:0 ] - 田文利;
信访的性质是确定信访制度功能的前提和基础,根据信访的性质和功能来定位制度的结构,从而最终建立制度的基本原则体系。这是一个有着极强逻辑关联的制度体系。首先,信访制度具有四种属性:信访是重要的民主机制;信访是三位一体的"免疫"机制;信访是"反思-改错"的"再处理"机制;信访是国家伦理的重要检验标尺。其次,信访具有实现民主、理性反思、高度整合、保障制度安全、防范风险以及保守国家伦理价值的诸种功能。再次,建立一个与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相平行的独立的信访委员会,赋予其一定的软权力和硬权力,使其以三角型裁判结构来应对大量信访事件。最后,对信访制度应当以独立、综合、被动、穷尽救济为基本原则进行重新调整。
2011年01期 No.73 57-62+10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70K] [下载次数:364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27 ] |[阅读次数:0 ] - 李学永;
台湾虽然建立了大学教师权利保护的完备体系,但尚有许多值得反思之处,一是申诉和诉愿衔接不当,导致救济程序复杂化;二是由于特别权力关系的影响,司法救济范围有限;三是公校和私校采用双轨制的救济模式。台湾的这些不足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大陆应该将申诉与行政复议、诉讼恰当衔接,建立大学教师系统的权利救济体系,扩大司法救济范围,并对公校和私校进行一体保护。
2011年01期 No.73 63-6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99K] [下载次数:59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杭仁春;
大陆法系的法、德等国已经将行政契约作为一种新的行政活动方式纳入到行政程序法典之中,我国正在起草的行政程序法以专章的形式来规范行政契约,对行政契约的研究已经从适法性之争深入到对行政契约制度细微层面的探讨。就行政契约履行障碍中的预期违约制度而言,因行政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行政契约预期违约制度在构成要件及其法律后果方面的特殊性,出现了立法意思代替行政主体在行政契约履行中意思表示的特殊现象。
2011年01期 No.73 70-7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86K] [下载次数:65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9 ] |[阅读次数:0 ] - 顾大松;
被征收房屋具有适足住房权保障属性,保障的对象包括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居住权人及违章建筑所有人。适足住房权保障原则应当在房屋征收立法中得到体现,应特别禁止非法强制搬迁。
2011年01期 No.73 76-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88K] [下载次数:84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0 ] |[阅读次数:0 ] - 金成波;
作为一项外来制度,情况判决在中国的情境之下生存状况如何,需要系统的反思。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情况判决的适用状况进行实证分析,审视情况判决的适用现状,分析其存在问题,并对几种流行的改良情况判决制度的方案进行点评,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2011年01期 No.73 82-8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62K] [下载次数:69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3 ] |[阅读次数:0 ] - 邓联繁;田飞龙;
"新行政法"作为一种初步系统化的行政法学术意识,主要基于对传统行政法模式的反思而产生。这一学术进路主要采取的是一种制度功能主义的论证,缺乏规范层面的解释与架构。"新行政法"的规范性诉求,在宪法学看来就是"依宪行政",即建构一种基于宪政民主的行政程序法体系,重塑宪法性的"政府—公民"关系框架。"依宪行政"是"新行政法"规范建构的合理方向,其容纳了传统的行政法治理论和新兴的行政民主理论,有利于在一种更加宽厚的宪法框架内拓展行政法治模式,探索宪法实施的行政法路径。
2011年01期 No.73 90-9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0K] [下载次数:178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8 ] |[阅读次数:0 ] - 袁明圣;
主流的行政主体理论认为,地方政府是我国行政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然而,从宪法的角度上分析,无论是从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宪法原则,还是宪法确立的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与领导体制、地方政府的事务管理权,乃至于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设置、公务员管理,还是从其所归属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地位,与其说地方政府属于一级独立行政主体,不如说它更多地是作为中央政府的执行体而存在的。
2011年01期 No.73 99-10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97K] [下载次数:51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1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