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学辉;刘海宇;
最长起诉期限作为行政诉讼时效制度中的兜底性安排,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导致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无法得到救济,行政行为所形成的客观不法秩序无法通过法定途径予以消除等问题。以合目的性对最长起诉期限制度进行检视发现,最长起诉期限规范目的对立法目的的限制明显违反比例原则;同时,其适用造成了对作为法的根本目的之实质正义的忽视。因此,需要对最长起诉期限制度进行规则重塑。根据行政行为的效力特性,应以行政行为法律效果是否具有延续性为标准做分殊化处理,将最长起诉期限适用范围限缩在“行政行为法律效果不具有延续性”且“相对人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情形(基本规则);“行政行为法律效果具有延续性”的情形,则不受最长起诉期限的限制(除外规则),但相对人起诉时法律效果已经消灭的除外(除外规则的限制规则)。
2022年06期 No.136 97-1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77K] [下载次数:114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徐钝;
行政协议无效裁判准用《民法典》规范,需要从主体权限瑕疵、意思表示瑕疵、违反强制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等不同维度进行具体分析,在行政性与协议性之间进行修正性司法认定。就主体权限瑕疵而言,行政协议无效认定需要适应《民法典》相关条款的变化,裁判理由、裁判结果不同会影响适用模式的选择;就意思表示瑕疵而言,《民法典》实施后以欺诈、胁迫、重大误解导致的意思表示瑕疵因素认定行政协议无效将不复存在,“虚假的意思表示”和“恶意串通”条款准用频率偏低;就违反强制性规定而言,行政协议无效认定不再囿于法律规范的层级,但行政强制性规定效力区分之“二分法”依然需要考量,对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需要满足“重大且明显违法”条件需要进行双阶区分;就违背公序良俗而言,行政协议无效认定需要正确处理“公序良俗”条款与“强制性规定”条款准用序位关系,需要注重类案归纳基础上的类型化与司法“不成文规则”生成。在类案考察基础上的微观进路分析之后,未来行政协议裁判准用《民法典》规范之发展趋势清晰可见。
2022年06期 No.136 115-12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01K] [下载次数:212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2 ] |[阅读次数:0 ] - 昝强龙;
当行政主体与私人互为管理事务时,因此产生的管理费用能否主张偿还,这即“公法无因管理”的适用之争。公法无因管理存在三种类型,但为检讨方便,可将其分为“行政主体为他人管理事务”与“私人为行政主体管理事务”两个大类。公法无因管理的成立受私法与公法规范的双重检验,规制不同类型的考虑因素存在显著差异,难以有效统一。“混合事务”理论加剧了这种分裂趋势。公法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集中于费用偿还,其与公法不当得利存在竞合关系。对于公法无因管理可否适用民法规定,现有法未予确认,该法律漏洞可通过类推适用民法典规定的方法加以填补。未来行政法法典的编纂应对该问题加以回应,以此完善我国行政法债务关系的体系。
2022年06期 No.136 126-1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6K] [下载次数:110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马迅;
限制从业是一种对公民职业自由的法律限制,在公共惩罚体系中呈现出多种实践样态。作为行为罚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行政限制从业成为《行政处罚法》修订的一大亮点。立足过程性思维,行政限制从业的实效性保障应从注重立法设计的精细化、彰显程序控制的正义观和增强执行监督的严密性三个维度出发,创设和落实相应的配套制度举措。出于衔接协调的考量,行政限制从业存在压缩刑事职业禁止规制空间的隐忧,应明确两者在公共风险控制中的优先和补足关系,规范竞合时根据违法和犯罪事由的同一性与否分别作出处理。
2022年06期 No.136 139-1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8K] [下载次数:150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4 ] |[阅读次数: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