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丹
公共利益是一个使用频繁而意义重大的法律概念,其作用和意义在不同的法律中不完全相同,其内涵的不确定性给人们在实践中准确把握其范围带来了困难。国内外学者对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讨论,揭示了公共利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这一基本含义和内容的不确定性这一基本特征,并为合理界定公共利益指明了方向。在现代法治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中的形成和界定,更多地应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等法律程序确定。
2005年02期 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7k] [下载次数:243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75 ] |[阅读次数:0 ] - 刘丹
公共利益是一个使用频繁而意义重大的法律概念,其作用和意义在不同的法律中不完全相同,其内涵的不确定性给人们在实践中准确把握其范围带来了困难。国内外学者对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讨论,揭示了公共利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这一基本含义和内容的不确定性这一基本特征,并为合理界定公共利益指明了方向。在现代法治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中的形成和界定,更多地应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等法律程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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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补偿的实质在于调和私有财产权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它不应属于行政法责任,而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判断公共利益应考虑国家发展目标、事业的公益性、受益对象数量、效益与损害的比较、正当法律程序等因素。城市房屋拆迁分为行政拆迁和商业拆迁,行政拆迁是政府对城市土地的征收或者征用,商业拆迁是拆迁人通过自由买卖而收购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目前应严格区分行政拆迁和商业拆迁,分别适用不同的调整方法和补偿规则,寻求相应的救济途径。
2005年02期 8-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9k] [下载次数:162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9 ] |[阅读次数:0 ] - 熊文钊
行政补偿的实质在于调和私有财产权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它不应属于行政法责任,而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判断公共利益应考虑国家发展目标、事业的公益性、受益对象数量、效益与损害的比较、正当法律程序等因素。城市房屋拆迁分为行政拆迁和商业拆迁,行政拆迁是政府对城市土地的征收或者征用,商业拆迁是拆迁人通过自由买卖而收购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目前应严格区分行政拆迁和商业拆迁,分别适用不同的调整方法和补偿规则,寻求相应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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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选择在行政程序法中规定实体内容,中国的行政程序法典立法架构要解决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之间的架构和作为法典重要内容的程序性规定本身的架构这两大问题。对前者,可以行政权力为核心概念,遵循行政权力涉及的主体———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行政权力的运行结果的思路予以架构。对后者,应以确立正当行政程序理念、突显正当行政程序制度为第一考虑要素,并根据立法惯例中“先一般、后特别”的规则,先规定行政程序的一般规定,后规定特定种类行政行为程序;关于内部行政程序,则置于法典中行政机关部分作出规定。
2005年02期 15-2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4k] [下载次数:168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0 ] - 王万华
由于选择在行政程序法中规定实体内容,中国的行政程序法典立法架构要解决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之间的架构和作为法典重要内容的程序性规定本身的架构这两大问题。对前者,可以行政权力为核心概念,遵循行政权力涉及的主体———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行政权力的运行结果的思路予以架构。对后者,应以确立正当行政程序理念、突显正当行政程序制度为第一考虑要素,并根据立法惯例中“先一般、后特别”的规则,先规定行政程序的一般规定,后规定特定种类行政行为程序;关于内部行政程序,则置于法典中行政机关部分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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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 ,大学自治具有悠久的传统 ,其核心———学术自治在现代仍被政府尊重 ,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自治模式。中国大学的建立和发展是国家在面临巨大危机的情况下进行的 ,作为富国强兵的工具 ,大学不可能摆脱政府的影响而发展成为自治实体。目前教育部对大学专业、课程设置进行的管制可能侵犯大学的办学自主权。这种传统管理模式阻碍了大学功能的发挥 ,必须进行改革 ,构建使大学、政府、社会的利益都可顺利表达、相互博弈的管理模式。
2005年02期 24-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6K] [下载次数:69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7 ] |[阅读次数:0 ] - 何兵;赵鹏;
在西方 ,大学自治具有悠久的传统 ,其核心———学术自治在现代仍被政府尊重 ,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自治模式。中国大学的建立和发展是国家在面临巨大危机的情况下进行的 ,作为富国强兵的工具 ,大学不可能摆脱政府的影响而发展成为自治实体。目前教育部对大学专业、课程设置进行的管制可能侵犯大学的办学自主权。这种传统管理模式阻碍了大学功能的发挥 ,必须进行改革 ,构建使大学、政府、社会的利益都可顺利表达、相互博弈的管理模式。
2005年02期 24-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6K] [下载次数:69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7 ] |[阅读次数:0 ] - 肖泽晟
各地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体检标准中因存在许多不合理的体格归类,而使相当多的具有一定生理缺陷的人被无情地挡在了公务员门槛之外,且难以获得公正的救济。以宪法平等权的精神来检验,这些归类或者不具有合法目的,或者违反了比例原则,都导致了立法歧视。为保护公民平等担任公职的权利,有必要对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进行改革。
2005年02期 32-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1k] [下载次数:75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0 ] |[阅读次数:0 ] - 肖泽晟
各地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体检标准中因存在许多不合理的体格归类,而使相当多的具有一定生理缺陷的人被无情地挡在了公务员门槛之外,且难以获得公正的救济。以宪法平等权的精神来检验,这些归类或者不具有合法目的,或者违反了比例原则,都导致了立法歧视。为保护公民平等担任公职的权利,有必要对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进行改革。
2005年02期 32-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1k] [下载次数:75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0 ] |[阅读次数:0 ] - 蔡乐渭
公共基础设施以公共性为基本目的,其立项、投资、建设及投入使用等不能完全取决于市场机制;但它作为公共产品具有不纯粹性,这为其市场化和民营化又提供了可能。中国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经历了由国家全面负责向由国家和市场分担职责的转变,政府管制的发展是其中贯穿始终的线索。应在重新认识自然垄断并区分不同项目性质的基础上,放松管制,运用多种模式将市场机制和非政府资金引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领域,避免政府管制的弊端。
2005年02期 39-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6k] [下载次数:67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0 ] |[阅读次数:0 ] - 蔡乐渭
公共基础设施以公共性为基本目的,其立项、投资、建设及投入使用等不能完全取决于市场机制;但它作为公共产品具有不纯粹性,这为其市场化和民营化又提供了可能。中国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经历了由国家全面负责向由国家和市场分担职责的转变,政府管制的发展是其中贯穿始终的线索。应在重新认识自然垄断并区分不同项目性质的基础上,放松管制,运用多种模式将市场机制和非政府资金引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领域,避免政府管制的弊端。
2005年02期 39-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6k] [下载次数:67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0 ] |[阅读次数:0 ] - 王怀章
从强制婚检到自愿婚检意味着政府从婚检领域的退出,但是,自愿婚检不能很好地保护公共利益,也不能保障个人的知情权。因此,政府不能一走了之,而是要尽快实现从“划桨政府”向“掌舵政府”的转变,通过建立和培育社会中介组织来填补政府退出后留下的权力空位。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福利政府理念的确立,婚检福利化是婚检制度发展的大势所趋。
2005年02期 47-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6k] [下载次数:117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0 ] - 王怀章
从强制婚检到自愿婚检意味着政府从婚检领域的退出,但是,自愿婚检不能很好地保护公共利益,也不能保障个人的知情权。因此,政府不能一走了之,而是要尽快实现从“划桨政府”向“掌舵政府”的转变,通过建立和培育社会中介组织来填补政府退出后留下的权力空位。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福利政府理念的确立,婚检福利化是婚检制度发展的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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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而优良的行政法律规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条件之一,然而由于立法的滞后、成文法的传统,以及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依据的限制,导致优良的行政法律规范供给不足,形成依法行政与优良行政法律规范不足之间的紧张。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首先须解决此难题。途径之一在于不断完善成文行政法律规范的供给机制,之二在于不断挖掘不成文行政法律规范。
2005年02期 55-6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4k] [下载次数:48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1 ] |[阅读次数:0 ] - 付明喜
充足而优良的行政法律规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条件之一,然而由于立法的滞后、成文法的传统,以及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依据的限制,导致优良的行政法律规范供给不足,形成依法行政与优良行政法律规范不足之间的紧张。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首先须解决此难题。途径之一在于不断完善成文行政法律规范的供给机制,之二在于不断挖掘不成文行政法律规范。
2005年02期 55-6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4k] [下载次数:48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1 ] |[阅读次数:0 ] - 阎锐
因财产罚所具有的优点、地方立法权的限制以及非正当考虑等因素的影响,罚款设定在日益普遍化的同时,泛化、随意化的趋势也不容否认。事实上,罚款的功能是有限的。面对罚款设定普遍化的现象,必须强调立法目的正当化,并协调配置各种性质的法律责任,以对之进行必要的、合理的矫正。
2005年02期 63-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9k] [下载次数:75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3 ] |[阅读次数:0 ] - 阎锐
因财产罚所具有的优点、地方立法权的限制以及非正当考虑等因素的影响,罚款设定在日益普遍化的同时,泛化、随意化的趋势也不容否认。事实上,罚款的功能是有限的。面对罚款设定普遍化的现象,必须强调立法目的正当化,并协调配置各种性质的法律责任,以对之进行必要的、合理的矫正。
2005年02期 63-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9k] [下载次数:75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3 ] |[阅读次数:0 ] - 赵宏
从行政合同的契约本质考虑,诚实信用原则当然可以适用于行政合同;从行政合同的行政性来看,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行政合同有利于规制行政特权的恣意行使。对于历来强调国家的优越地位,缺乏对个人权利保护和平等地位尊重传统的我国,在行政合同理论和实践中倡导诚信原则更具意义。具体适用时,一方面要借鉴诚实信用原则在私法合同中的适用,另一方面更要注重诚信原则对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中进行公益裁量、行使行政特权时的有效约束。
2005年02期 72-7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6k] [下载次数:154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2 ] |[阅读次数:0 ] - 赵宏
从行政合同的契约本质考虑,诚实信用原则当然可以适用于行政合同;从行政合同的行政性来看,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行政合同有利于规制行政特权的恣意行使。对于历来强调国家的优越地位,缺乏对个人权利保护和平等地位尊重传统的我国,在行政合同理论和实践中倡导诚信原则更具意义。具体适用时,一方面要借鉴诚实信用原则在私法合同中的适用,另一方面更要注重诚信原则对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中进行公益裁量、行使行政特权时的有效约束。
2005年02期 72-7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6k] [下载次数:154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2 ] |[阅读次数:0 ] - 金艳
目前的行政调解制度存在层次不齐、随机设置、内容简单、对象含混、原则、方法、标准及条件不清晰等缺陷,应当加以改进。行政调解制度的设计包括五个方面:扩大调解范围;增加第三部门为调解组织;明确自愿自治、合法合理等调解的原则;丰富调解方法;完善调解程序。
2005年02期 78-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7k] [下载次数:209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44 ] |[阅读次数:0 ] - 金艳
目前的行政调解制度存在层次不齐、随机设置、内容简单、对象含混、原则、方法、标准及条件不清晰等缺陷,应当加以改进。行政调解制度的设计包括五个方面:扩大调解范围;增加第三部门为调解组织;明确自愿自治、合法合理等调解的原则;丰富调解方法;完善调解程序。
2005年02期 78-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7k] [下载次数:209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44 ] |[阅读次数:0 ] - 周亚越
目前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法律缺失表现为:在全国范围内,问责制仅是中央政策而非法律;已有的专门问责制只是地方政府规章而非全国性法律;问责规定中,问责事由不具体、责任不全面、程序不规范,等等。问责法制不健全导致了问责面前不平等、问责客体不清、主体缺位、范围太窄、力度不强等消极后果。应当从以下方面来完善问责制:规范问责主体及其权力、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明确问责事由、情形以及责任的种类、内容,完善问责程序。
2005年02期 85-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8k] [下载次数:388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50 ] |[阅读次数:0 ] - 周亚越
目前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法律缺失表现为:在全国范围内,问责制仅是中央政策而非法律;已有的专门问责制只是地方政府规章而非全国性法律;问责规定中,问责事由不具体、责任不全面、程序不规范,等等。问责法制不健全导致了问责面前不平等、问责客体不清、主体缺位、范围太窄、力度不强等消极后果。应当从以下方面来完善问责制:规范问责主体及其权力、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明确问责事由、情形以及责任的种类、内容,完善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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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筛选机制,其实质体现了法官在决定是否给予司法裁判时的利益衡量,因此利益衡量方法是界定原告资格的根本方法。原告资格的核心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包括合法权益和因果关系两个主要构成要件,界定原告资格需要对这两者运用利益衡量方法进行分析。利益衡量标准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个案中法官进行衡量时需要对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社会整体的道德情感以及公共政策等社会需求因素加以考虑。
2005年02期 92-9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8k] [下载次数:74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9 ] |[阅读次数:0 ] - 唐晔旎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筛选机制,其实质体现了法官在决定是否给予司法裁判时的利益衡量,因此利益衡量方法是界定原告资格的根本方法。原告资格的核心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包括合法权益和因果关系两个主要构成要件,界定原告资格需要对这两者运用利益衡量方法进行分析。利益衡量标准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个案中法官进行衡量时需要对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社会整体的道德情感以及公共政策等社会需求因素加以考虑。
2005年02期 92-9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8k] [下载次数:74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9 ] |[阅读次数:0 ] - 林鸿潮
美国《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是各国政府绩效改革浪潮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代表性立法。该法对政府绩效管理的目的、内容、责任、实施进程以及实施中的其他问题有详尽的规定,具有规范效力的统一性、推行实施的渐进性、管理评价方面的分权以及内容的灵活性等特征。该法在实施中获得好评的同时,也表现出了绩效改革与传统行政法治秩序之间的固有矛盾,使得绩效与法治两种目标的冲突在美国的政府改革过程中日见突出。我国正逐步深入的行政改革需要对此认真思考。
2005年02期 100-10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0k] [下载次数:162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55 ] |[阅读次数:0 ] - 林鸿潮
美国《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是各国政府绩效改革浪潮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代表性立法。该法对政府绩效管理的目的、内容、责任、实施进程以及实施中的其他问题有详尽的规定,具有规范效力的统一性、推行实施的渐进性、管理评价方面的分权以及内容的灵活性等特征。该法在实施中获得好评的同时,也表现出了绩效改革与传统行政法治秩序之间的固有矛盾,使得绩效与法治两种目标的冲突在美国的政府改革过程中日见突出。我国正逐步深入的行政改革需要对此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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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行政复议制度的施行效果不彰,应当对之进行改革。在改革方向上,宜在保留行政复议范围的同时增强其司法性;在具体方案上,目前可以在复议法所容许的范围内制定行政法规,以增强复议制度的准司法性为重点,增强复议机构的独立性,完善复议程序、复议裁决的作出等程序规定。
2005年02期 107-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k] [下载次数:110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3 ] |[阅读次数:0 ] - 刘莘
现行行政复议制度的施行效果不彰,应当对之进行改革。在改革方向上,宜在保留行政复议范围的同时增强其司法性;在具体方案上,目前可以在复议法所容许的范围内制定行政法规,以增强复议制度的准司法性为重点,增强复议机构的独立性,完善复议程序、复议裁决的作出等程序规定。
2005年02期 107-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k] [下载次数:110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3 ] |[阅读次数:0 ] - 肖北庚
《政府采购法》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仅限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投诉的处理决定或不作为,既排斥了权益受到潜在损害的当事人成为原告,也排斥了对政府采购实体不作为的司法审查;同时,先经投诉才能起诉,既拖延了纠纷的解决时间,也不利于通过行政诉讼有效救济有关当事人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授予、合同内容和合同所实现的功能等方面都有别于民事合同,实属行政合同,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005年02期 111-1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1k] [下载次数:80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6 ] |[阅读次数:0 ] - 肖北庚
《政府采购法》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仅限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投诉的处理决定或不作为,既排斥了权益受到潜在损害的当事人成为原告,也排斥了对政府采购实体不作为的司法审查;同时,先经投诉才能起诉,既拖延了纠纷的解决时间,也不利于通过行政诉讼有效救济有关当事人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授予、合同内容和合同所实现的功能等方面都有别于民事合同,实属行政合同,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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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许可的性质,传统的“赋权说”和“解禁说”等都存在理论上的不足。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行政许可是一种政府规制社会经济活动的事前调控机制,防止危险是其最主要、最基本的功能。从权利相对性的角度看,行政许可是对权利的限制,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利的滥用侵害他人权利及公共利益。基于上述认识,行政许可的性质应当是“无害性审查”。
2005年02期 116-1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k] [下载次数:73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3 ] |[阅读次数:0 ] - 刘东亮
关于行政许可的性质,传统的“赋权说”和“解禁说”等都存在理论上的不足。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行政许可是一种政府规制社会经济活动的事前调控机制,防止危险是其最主要、最基本的功能。从权利相对性的角度看,行政许可是对权利的限制,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利的滥用侵害他人权利及公共利益。基于上述认识,行政许可的性质应当是“无害性审查”。
2005年02期 116-1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k] [下载次数:73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3 ] |[阅读次数:0 ] - 陈宜
目前我国关于律师业务推广的规则较为简约,不够完善。以下律师业务推广行为应在规则中加以规制:第一,为推销其服务或获得雇佣而向他人或组织偿付有价值的东西;第二,律师不应为了获得经济利益,通过面谈或电话,招徕那些与律师没有家庭关系或以前无职业上的联系的潜在委托人雇佣该律师;第三,有失律师职业品格的;第四,有悖律师对司法公正的责任的。同时,应完善律师惩戒制度,律师严重的违法行为、渎职行为、不道德行为都应受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处分。
2005年02期 120-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k] [下载次数:106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陈宜
目前我国关于律师业务推广的规则较为简约,不够完善。以下律师业务推广行为应在规则中加以规制:第一,为推销其服务或获得雇佣而向他人或组织偿付有价值的东西;第二,律师不应为了获得经济利益,通过面谈或电话,招徕那些与律师没有家庭关系或以前无职业上的联系的潜在委托人雇佣该律师;第三,有失律师职业品格的;第四,有悖律师对司法公正的责任的。同时,应完善律师惩戒制度,律师严重的违法行为、渎职行为、不道德行为都应受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处分。
2005年02期 120-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k] [下载次数:106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崔巍,宋锦生
正确认定工伤,首先要根据工伤的构成要件准确把握工伤的概念,其次要能够准确把握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委托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之间的异同,最后需要结合实际对工作原因、工作场所、上下班途中等三大要素作出合理认定。
2005年02期 125-13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k] [下载次数:216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9 ] |[阅读次数:0 ] - 崔巍,宋锦生
正确认定工伤,首先要根据工伤的构成要件准确把握工伤的概念,其次要能够准确把握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委托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之间的异同,最后需要结合实际对工作原因、工作场所、上下班途中等三大要素作出合理认定。
2005年02期 125-13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k] [下载次数:216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9 ] |[阅读次数:0 ] - 谢少清,杨小芸,周刚
近几年来,关于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迅猛增长,成为行政审判的一大热点和难点。该类案件的主要法律问题有:适用范围不明确;法律冲突现象突出;对认定条件的理解不一致;在诉讼程序方面有所冲突,等等。对此,有关部门首先应当完善法律规定,统一处理标准;同时,可以考虑将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定性为一种证据,由法院在因工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予以审查,此类案件主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2005年02期 131-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5k] [下载次数:129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7 ] |[阅读次数:0 ] - 谢少清,杨小芸,周刚
近几年来,关于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迅猛增长,成为行政审判的一大热点和难点。该类案件的主要法律问题有:适用范围不明确;法律冲突现象突出;对认定条件的理解不一致;在诉讼程序方面有所冲突,等等。对此,有关部门首先应当完善法律规定,统一处理标准;同时,可以考虑将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定性为一种证据,由法院在因工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予以审查,此类案件主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2005年02期 131-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5k] [下载次数:129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7 ] |[阅读次数:0 ] - 闫尔宝
传统观念认为,公共利益优先于私人利益。但在当前更加强调尊重和保护私权的背景下,该种观念的正当性值得进一步检讨,不能认为私权相对于公权始终处于附属地位。在特定情况下,行政权力依法行使的内涵中应包含尊重私权,国家公权在行使过程中应注意对民事主体私权利的保护。
2005年02期 137-1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5k] [下载次数:53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2 ] |[阅读次数:0 ] - 闫尔宝
传统观念认为,公共利益优先于私人利益。但在当前更加强调尊重和保护私权的背景下,该种观念的正当性值得进一步检讨,不能认为私权相对于公权始终处于附属地位。在特定情况下,行政权力依法行使的内涵中应包含尊重私权,国家公权在行使过程中应注意对民事主体私权利的保护。
2005年02期 137-1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5k] [下载次数:53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2 ] |[阅读次数:0 ] 下载本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