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贤君;
事前审查是立法程序的组成部分,从属于立法审查,目的是提高立法质量,维护宪法秩序的统一。授权立法属于立法机关的审查范围,这是各国议会委员会之通例,其依据是三权分立、立法机关独占立法权及同意权之保留。我国授权立法采取授权决定+立法模式,虽名为行政法规,其实质属于法律,其理论和规范依据是人民主权、民主集中制和《立法法》第12条。更名后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已经对多部授权立法决定予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前者指授权立法须形式合法、不得超越授权范围、符合授权事项、不得逾越授权期限;后者指授权立法须符合党中央方针政策、宪法与法律。应适时修法,增加对国务院依据授权决定所立之法的审查,完善对授权立法的事前监督。
2023年04期 No.140 77-8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09K] [下载次数:87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 胡建淼;崔美晨;
行政证明在我国行政管理实践中广泛存在,但长期被视为,甚至仅仅被视为一种“行政证据”,把它作为一种“行政行为”研究尚付阙如。行政证明作为一种证明材料固然属于“行政证据”范畴,但当这种材料由行政机关提供并予证明相对人某种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时,它又成为了一种由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本文将“行政证明”作为一种“特殊行政行为”,研讨了它的行为性质、可诉性及其诉讼特点。这一努力有助于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落实,明确行政证明行为在行政诉讼中的可诉性,改变人民法院对行政证明行为“半推半就”的受理态度,以及促进行政法理论,特别是行政行为理论的完善和成熟。
2023年04期 No.140 90-10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03K] [下载次数:130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徐晓明;
市场主体依申请注销制度运行不畅引发的市场退出障碍需协同构建强制注销制度来加以系统性克服。在制度运行机理层面,强制注销制度是行政主导下的市场主体资格终止状态确认机制、市场规制信息均衡基础上的市场交易安全保障机制和“以死促生”功能导向下的市场资源释放整合机制。在制度运行风险层面,强制注销制度运行规制须防范化解适用范围界定失范引发的行政不当干预市场风险、因清算程序后置引发的清算程序虚置风险以及未经清算强制终止市场主体资格引发的市场规制脱逸风险。在制度运行关系层面,强制注销制度运行规制须衔接处理好强制注销与依申请注销以及歇业等制度关联。
2023年04期 No.140 105-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54K] [下载次数:83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1 ] - 张运昊;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申请和法律法规授权对民事纠纷的居中裁决。但在实践中,行政机关普遍不愿裁决甚至主动规避裁决,导致行政裁决制度在我国陷入严重的实效性困局。对此,坚持“站在法律之内看法律”的规范法学既不能对行政机关的规避行动作出明确的合法性评价,更难以全面解释行政裁决制度陷入困局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应对方案。基于制度分析的理论视野,过高的制度运行成本、“司法中心主义”的强势话语影响和难以适应转型社会的解纷需求是行政裁决陷入困局的根源。基于此,应通过增强行政裁决设定规范的明确性,强化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民事诉讼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性,提升社会公众和行政机关对行政裁决制度的认同性等方式,推进我国行政裁决的制度重整。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破解我国行政裁决制度面临的困局。
2023年04期 No.140 117-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5K] [下载次数:140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1 ] - 王磊;
反垄断事前监管、事后执法等外部管控式治理模式无法有力回应“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平台垄断治理时代命题,亟需引入新的治理模式。与反垄断事前监管关注市场结构、事后执法关注平台行为不同,合规治理关注平台本体、重视平台的主体地位与能动性。秉持主体本位的反垄断观,合规治理主张从外部管控转向内部自治,从惩罚威慑转向激励引导,从事后救济转向事前预防。在三重治理逻辑的指引下,合规治理规则的本土建构可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引导平台建立以垄断风险识别、评估、提示以及控制为中心的合规内控机制,事前防范垄断风险;二是在合规治理体系中嵌入双向合规治理激励机制,增强平台落实合规治理的动力。合规治理也具有局限性,合规治理本质上属于平台自我监管,为避免合规治理异化,应强化对平台垄断合规治理的外部监督。
2023年04期 No.140 129-1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88K] [下载次数:179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9 ] |[阅读次数: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