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静漪;李少文;
劳动法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以及中国共产党的经济社会政策紧密相关。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背景下,劳动立法领域加快改革,关键是编纂一部符合时代要求的劳动法典。目前,我国劳动领域法律规范虽然有体系化特征,但仍存在很大不足,编纂法典可以一次性解决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促进法治建设,并保障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劳动法典应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共享发展为基本原则,以人民为中心、以权利为中心,贯彻治理逻辑。这将是一部共享型劳动法典。它吸纳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新时代劳动理念,创建具有共建共治共享特征的劳动关系,从而更加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在发展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劳动法典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2022年05期 No.135 18-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K] [下载次数:101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1 ] |[阅读次数:0 ] - 罗智敏;
如何定位行政行为是目前我国行政法法典化讨论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界提出的行政法法典化模式方案中对行政行为概念的使用、行政行为类型的确定、行政行为效力的规定都存在明显的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行政行为理论研究的现状。目前我国关于行政行为的研究面临构建基础理论体系、回应行政法学结构转型、应对中国本土特色问题三重挑战。编纂行政法法典,需要对行政行为的基本概念、行政行为的功能、行政行为在法典中的地位等问题达成基本共识。此外,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行政行为理论比较法研究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05期 No.135 29-4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6K] [下载次数:284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1 ] |[阅读次数:0 ] - 王世涛;
行政法典不是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历史累积,而是功能主义的制度构建,是一种“自我限缩”的特殊的法典化形式。行政法法典化是以行政部门法的划分及其法律逻辑体系的建构为前提,近代欧陆理性主义为此奠定了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而延续经验主义传统的普通法不存在普遍的法典化形式。行政法体系自创立之初便与民法相分离,并确立了不同于民法的行政法学教义。由此形成的行政法典的建构基础、价值原则、体系框架都不同于《民法典》。在世界范围内,程序法模式已成为行政法法典化的通例。因此,目前我国行政法法典化最现实的选择是行政法典的程序主义。而且,行政法的法典化不应仿效民法典的模式和体例,也不要试图构建整全性的、实体法意义上的行政法典。
2022年05期 No.135 43-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94K] [下载次数:191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1 ] |[阅读次数:0 ] - 罗冠男;
我国教育法典的编纂已经提上日程。编纂教育法典首先需要厘清它的功能定位、体例结构,进而确定其编纂步骤。在功能定位上,我国的教育法尚不构成独立部门法,可以划入领域法的范畴;同时,教育法典应兼具管理法和救济法的功能。在体例结构上,教育法典应当是法典编纂而非法律汇编,可以采取总则加分则的模式。此外,在编纂过程中还需要关注教育法典与宪法、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刑法以及现行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合与协调。教育法典的编纂首先需要做好充分的理论研究准备,其次需要对当前的教育法律体系进行补充、修订、清理和体系化,最后再分步编纂总则与分则。
2022年05期 No.135 57-6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7K] [下载次数:116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0 ] |[阅读次数:0 ]